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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部 组织 · 第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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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名墨者都有一项职:标准职务清单、一年任期、从提议到卸任的全过程,以及职为什么不是级别。

7.1 原则

7.1.1 每一名墨者同一时间持有一项。职是一份具体的、有名称的工作,不是头衔。没有职的墨者,说明墨社理事会有事没做完。

7.1.2 职的分派遵循尚贤。《耕柱》说:「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理事会为每个人找的是与其已经表现出来的能力和品格相称的工作,不是最缺人的空位。(依据:本之)

7.1.3 职不是级别。持有任何职的墨者,与其他墨者地位相同。社长也是一项职。

7.1.4 少年墨者可以持有不涉及资金和记录的职。友和求学者没有职,但可以协助持有职的墨者。

7.2 墨社标准职务

7.2.1 每个墨社的标准职务如下。括号中是简要说明。

  • 读书负责人(安排每周一篇的阅读,准备导读,维护译文对照)
  • 墨辩主持人(指定辩论双方,执行《小取》规则)
  • 关照协调人(安排兼爱结对,季度轮换,接收结对回访)
  • 司库(管理墨社的兼爱基金账户,月会宣读收支)
  • 记录员(保管成员记录,处理转入转出,见第十三章)
  • 青少年/科技堂负责人(组织少年墨者活动和科技堂课程)
  • 接待(聚会地点的准备,欢迎求学者,儿童角落)
  • 非攻 Corps 联络人(对接服务行动,见第十章)
  • 技术与通讯(成员应用、线上接入、对外联系)
  • 新人向导(陪伴友走完加入的过程,协助准备申请)

7.2.2 墨社可以根据需要增设职务,例如翻译、场地、活动摄影。增设的职务报墨区备案。

7.2.3 墨者人数多于职务时,一项职务可以由多人分担,每人有明确的部分。人数少于职务时,按第一章 1.4 合并。

7.2.4 每项职的时间投入,建议每周不超过两小时。社长、司库和关照协调人可以到四小时。

7.3 任期

7.3.1 职的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一次。连任后须至少间隔一年,才可以再次担任同一项职。

7.3.2 任期从月会宣布之日起算。任期内可以因搬家、健康或个人原因提前卸任,见 7.4.6。

7.3.3 一年任期的目的是让每一名墨者在几年内经历几种不同的工作,也让每一项工作有新的眼光。这是尚贤的一部分,不是对现任者的不信任。

7.4 从提议到卸任

7.4.1 提议:墨社理事会在月会前的会议上,讨论空缺或即将到期的职务,为每一项职提出一名人选。讨论内容不外传。

7.4.2 谈话:社长或理事会指定的一名成员,与人选私下谈一次。说明这项职的内容、时间投入、任期,以及理事会为什么认为他合适。谈话不在公开场合进行,不在群聊中进行。

7.4.3 接受或谢绝:人选可以当场答复,也可以在七天内答复。谢绝不需要理由,不影响将来的分派,不记入记录。理事会应另提人选。

7.4.4 宣布:接受后,在下一次月会上宣布。宣布的内容是姓名和职务;如果是接替,同时向前任致谢。

7.4.5 交接:前任在宣布后的两周内,把工作资料和进行中的事务交给继任者。记录员保留交接清单。

7.4.6 卸任:任期届满或提前卸任时,社长在月会上向卸任者致谢。致谢是公开的,具体的;不评价工作的好坏。卸任者不因卸任而失去任何身份。

7.4.7 卸任后,理事会应在 90 天内为其提出新的职,与第三章 3.2.2 的新墨者一样。

7.5 记录

7.5.1 每一项职的持有人、起止日期,记录在成员应用中。墨社成员可以查看本墨社的全部职务分派;本人可以查看自己的历史记录。

7.5.2 谢绝、提前卸任的原因,不记录。

7.5.3 职的记录用于三件事:确认每一名墨者都有职;季度报告;在提议新的职时参考此人做过什么。记录不用于评价成员。(依据:原之)

7.6 领导者的责任

7.6.1 社长对本章负责:每一名墨者在 90 天内有职;每一次谈话私下进行;每一次卸任得到致谢。

7.6.2 领导者不得以职的分派奖励或惩罚成员,不得以是否接受职为由改变对成员的态度。

7.6.3 一名墨者连续六个月没有职,可以直接向墨区负责人反映。墨区负责人应在 30 天内与社长一起解决。

引用本章请写作:墨者之法 7(条文写作 7.节.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