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 周 · 2027年11月15日 – 2027年11月21日
號令(二)
第 70 篇 號令
本週問題
《號令》規定重傷計程車兵送回家治療,官給醫藥,每天供酒二升、肉二斤,官吏要按時巡視傷情;同時規定裝傷逃避任務的人「族之」。這兩條並排出現。從「用之者」看,照顧傷員和嚴懲詐傷是同一條規則的兩面嗎?墨門能只要前一半嗎?
本週實踐
本週探望一位生病、受傷或正在困難中的墨者或鄰人,帶一樣實際需要的東西,並把他的近況告訴社長。
導讀
本週讀《號令》後半:刑罰、間諜、傷員、供給,以及約束守將本人的條文。
先說最難讀的部分。《號令》的刑罰極重:傳謠言驚嚇吏民的,「斷」;謀害長官的,與謀反同罪,株連父母妻子;擅離崗位、擅開城門、私通敵人的,都是死罪。這是戰國的法,不是墨門的法。我們讀它,是為了看清一件事:墨子把「不散」放在一切之上,並且相信只有嚴刑能保證。這是他的時代,也是他的侷限。墨門的《墨者之法》不含任何身體懲罰,最重的處分是除名——但「說到做到」這一條,我們保留。
然後是照顧。「傷甚者令歸治病家善養,予醫給藥,賜酒日二升、肉二斤,令吏數行閭,視病有瘳,輒造事上。」重傷者送回家,官府給醫給藥,每天供酒供肉,官吏要定期巡視,病好了報上去。戰死的,官府負責安葬。城上每天發席褥,輪流更換。這些條文和刑罰一樣細,說明墨者眼裡的「守」包括每一個人的身體。
接下來是防諜:外來的人要登記,來路不明的要盤查;守將身邊的侍從、傳話的人、婦人,「必謹微察視」他們的言行——守將最親近的人也在監視之內。
最後是約束守將自己。守將的住處要建在能看見全城、而城中看不見他的位置;他的親屬被作為人質送到國君那裡;他任用的人必須「貞廉忠信」,財物各自看管,不得互相侵佔。將領手握生殺,但他自己也在法裡。
三表
照顧傷員和嚴懲詐傷並排出現,靠的都是用之者:前者讓人肯拼命,後者讓人不敢裝病。墨子顯然認為這兩條是一體的——沒有嚴懲,照顧就會被濫用;沒有照顧,嚴懲就無人服從。本週的問題是:墨門去掉了刑罰,只保留了照顧和除名,這套「一半」還能成立嗎?我們的答案是靠「兼愛結對」和公開的職務彙報來替代監視——用「大家都看得見」代替「有人在盯著」。這是不是同一個功能,請在墨辯裡檢驗。
家庭
- 講「傷者歸家」:家裡有人生病時,誰負責送醫、誰負責做飯、誰負責陪?定下來。
- 「守將也在法裡」:家裡的規矩,大人自己守不守?讓孩子舉一條大人常犯的。
- 一起給一位病中的親友寫一張卡片或送一頓飯。
墨社
- 20 分鐘讀文 · 20 分鐘墨辯 · 10 分鐘三表回顧 · 10 分鐘職務彙報。
- 墨辯題目:「沒有懲罰的組織無法長期維持互助。」正方引《號令》,反方引《墨者之法》與《兼愛》。
- 三表回顧:核對本社的「傷員名單」——過去三個月有誰病了、失業了、家裡出事了?兼愛結對有沒有跟上?漏掉的,當場安排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