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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门墨门mohist.org

第 1 部 根本 · 第 1 章

1宗旨与三表法

墨门为什么存在、本手册以什么标准立规,以及手册对谁约束最重。

1.1 墨门的宗旨

1.1.1 墨门 / The Mohist Community 是一个世俗的哲学共同体,由学习并实践墨子学说的人组成。墨门存在的唯一理由是「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让人有饭吃、有衣穿、有时间休息,让弱者不受强者欺凌,让能干而正直的人得到任用。

1.1.2 墨门不是宗教。它不要求任何人信奉神明或来世,不举行敬拜,不设神职。墨门要求的是:把兼爱当作一种日常练习,并用结果来检验自己。

1.1.3 墨门的一切活动——每周一篇、墨辩、兼爱结对、兼爱基金、非攻 Corps——都只是达成 1.1.1 的手段。手段可以改,宗旨不能改。

1.2 三表法

1.2.1 墨子在《非命》中提出,判断一种主张是否成立,要看三个标准,称为「三表」。本手册中的每一条规则,都必须至少通过其中一表,并在必要时说明它依据的是哪一表。

1.2.2 第一表,本之:向上追溯先例。这条规则以前是否有人做过,做得怎样?历史上的墨者团体如何组织自己?其他成功的共同体有哪些经验可以借用?

1.2.3 第二表,原之:向下考察证据。墨者在自己的墨社里实际观察到了什么?成员的反馈、出席记录、结对的回访,都是原之的材料。

1.2.4 第三表,用之:付诸实行,看结果。这条规则实施以后,是否确实使人得利?如果一条规则通过了本之和原之,却在用之上反复失败,它就应当修改或废止。

1.2.5 三表的顺序不是权重的顺序。用之是最终的裁决。凡是本手册中与实际效果相冲突的规定,理事会应依第十五章的程序修订,而不是要求成员忍受一条无用的规则。

1.2.6 本手册各章在关键规则后以「依据:本之/原之/用之」标注其主要依据。未标注的段落,视同依据用之。

1.3 手册约束谁

1.3.1 本手册首先约束领导者,其次才约束成员。对鉅子、墨门理事会、墨区负责人和社长来说,手册是必须遵守的规程;对普通墨者来说,手册是说明书,告诉你可以期待什么、可以要求什么。

1.3.2 领导者不得以本手册未写明为由,为自己增加权力。凡手册未授予的权力,领导者没有。成员的权利则相反:凡手册未禁止的,成员可以做。

1.3.3 领导者对手册的任何解释,都可以被成员用三表质疑。当解释和条文冲突时,以条文为准;当条文和宗旨冲突时,以宗旨为准。

1.3.4 你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向社长、墨区负责人或理事会索取本手册的完整文本。手册全文在 mohist.org 公开,不设内部版本。

1.4 小型墨社的调整

1.4.1 本手册按 25 至 45 人的墨社设计。不足 15 名墨者的墨社可以合并职务:例如由一人同时担任司库和记录员,或由社长兼任读书负责人。

1.4.2 合并职务时,以下三条不得省略:每周聚会照常举行;兼爱结对照常安排;基金收支照常在月会上宣读。

1.4.3 小型墨社应在每季度报告中说明当前合并了哪些职务。人数达到 15 人后,应在两个季度内恢复分设。

1.4.4 一个墨社如果暂时无法执行本手册的某条规定,社长应书面告知墨区负责人,说明原因和预计恢复的时间。这不是过错,是原之的材料。(依据:用之)

1.5 术语

1.5.1 以下术语在本手册中的含义固定:

  • 墨门:整个共同体,含所有墨社与墨区。
  • 墨者:已按第三章正式加入的成员。
  • 求学者:尚未成为墨者的两个阶段,见第三章。
  • 墨社:按居住地组织的基层单位,见第五章。
  • 墨区:由五个以上墨社组成的区域单位。
  • 社长:墨社负责人。
  • 鉅子(Juzi):墨门的负责人,沿用历史上墨家领袖的称号。
  • 墨门理事会:由鉅子和八名理事组成的最高常设机构。
  • :分派给每一名墨者的一项具体工作,见第七章。
  • 兼爱结对:两名墨者之间的固定关照关系,见第八章。
  • 兼爱基金:墨社与墨门用于济困的公共资金,见第九章。
  • 每周一篇:全体墨社同步阅读的《墨子》篇章进度。
  • 墨辩:按《小取》规则进行的辩论练习。
  • 月会兼爱大会:见第六章。

1.5.2 本手册中「应当」表示规则,「可以」表示许可,「建议」表示不具约束力的指引。凡未注明时限的期限,以自然日计。

引用本章请写作:墨者之法 1(条文写作 1.节.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