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部 事工 · 第 11 章
11青少年
科技堂、少年墨者、保護未成年人的規則,以及每年的兼士營。
11.1 原則
11.1.1 墨門 / The Mohist Community 的青少年工作有兩個目的:讓孩子在動手中認識墨子,讓少年在閱讀、辯論與服務中長成能獨立判斷的人。
11.1.2 青少年活動不做任何形式的招募。孩子來是因為家長願意,少年留下是因為自己願意。任何年齡的參加者都可以隨時退出,不需要理由。
11.1.3 本章 11.4 的保護規則高於本手冊的其他任何規定。當保護規則與活動安排衝突時,取消活動。
11.2 科技堂
11.2.1 科技堂是面向六至十二歲兒童的動手科學課,由墨社舉辦。內容取自《墨經》與《墨子》城守各篇,用材料與實驗重現墨子學派兩千多年前的觀察。
11.2.2 科技堂的基本課程包括:
- 小孔成像——用紙盒與蠟燭重現《經下》「景到,在午有端」的觀察。
- 槓桿與天平——用直尺、支點與砝碼驗證「衡」的原理,理解「本短標長」。
- 城門模型——按《備城門》的描述,用木條或紙板搭一座可以開合的城門,討論墨子為什麼守而不攻。
- 幾何——「圜,一中同長也」:用繩子與釘子畫圓,用《經上》的定義討論點、線、面。
11.2.3 墨社可以增加課程,前提是每一課都能指向《墨子》中的一段原文,並能讓孩子親手做出結果。科技堂不教任何宗教或超自然內容。
11.2.4 科技堂每班不超過十二名兒童,至少兩名成年帶領人,材料費用由兼愛基金承擔(見第九章 9.5.1)。家長可以在場,不需要事先說明。
11.2.5 科技堂的課程材料在 mohist.org 上公開,任何學校、家庭或機構都可以自由使用。
11.3 少年墨者
11.3.1 少年墨者是十二至十七歲少年的組織,由墨社或幾個相鄰墨社聯合舉辦。少年墨者不是會員,不繳納任何捐獻,年滿十八歲後可以按第三章申請成為墨者。
11.3.2 少年墨者有四項活動:
- 閱讀軌:三年讀完《墨子》的主要篇章,以每週一篇的順序為基礎,由一名成年帶領人陪讀,少年自己主持討論。
- 墨辯聯賽:按《小取》的規則辯論——「以名舉實,以辭抒意,以說出故」,辯題由少年自己提出,裁判以是否講清道理而不是以誰贏為評分標準。聯賽在墨社之間進行,每年在兼士營決出。
- 服務時數:少年墨者每年記錄自己參加本地服務日(見第十章)與其他服務的時數。時數不設最低要求,只作為少年自己的記錄。
- 少年結對:少年之間兩兩結對,每週互相問候一次,方式與第八章相同。少年結對的夥伴必須都是少年,成年人不參與。
11.3.3 少年墨者的日常事務由少年自己選出的三人小組負責,成年帶領人只提供場地、安全與建議。
11.3.4 少年墨者中可以有幾位年滿十六歲的少年擔任科技堂助教,但不計為 11.4 所要求的成年人。
11.4 保護未成年人
11.4.1 兩人規則:任何有未成年人參加的活動,從頭到尾至少有兩名經過審查的成年人在場。一名成年人不得單獨與一名未成年人處於封閉空間,包括車輛。
11.4.2 背景審查:在法律允許的地方,所有與未成年人工作的成年帶領人在上任前必須完成無犯罪記錄審查或同等審查,每三年更新一次。在法律不允許的地方,由墨區對每位帶領人進行面談並記錄兩位推薦人。
11.4.3 家長同意:未成年人參加任何活動之前,家長或監護人須書面同意,寫明活動內容、地點、時間與緊急聯絡方式。外出與過夜活動須另行同意。
11.4.4 網路安全:成年帶領人與未成年人之間不得有一對一的私人通訊,包括簡訊、社交媒體、遊戲內聊天與電子郵件。所有必要的通知通過家長或通過至少包含兩名成年人的群組傳送。未成年人的照片與影片只在家長書面同意後使用(見第十三章)。
11.4.5 任何成年人得知或合理懷疑未成年人受到傷害時,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社長報告,並按所在地法律向主管機關報告。社長不得以內部處理為由推遲報告。
11.4.6 違反本節規則是第十四章規定的懲戒事由,即使沒有造成傷害。
11.4.7 每位帶領人上任前須閱讀本節並簽字,簽字記錄由墨區儲存。
11.5 兼士營
11.5.1 兼士營是墨門每年一次的青少年聚會,由墨門理事會指定一個墨區承辦,時間在暑期,為期三至五天。
11.5.2 兼士營的內容包括:墨辯聯賽決賽、科技堂公開課、一個服務專案、幾位兼士(見第十章)講述他們的服務年,以及少年自己安排的活動。
11.5.3 兼士營遵守 11.4 的全部規則。住宿按性別與年齡分開,每間宿舍指定兩名成年負責人。
11.5.4 兼士營的費用按節用標準(見第十二章)核定,家庭負擔不起的部分由兼愛基金補足,補助物件不公開。
引用本章請寫作:墨者之法 11(條文寫作 11.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