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周 · 2027年3月8日 – 2027年3月14日
賢者何以為賢
第 10 篇 尚賢下
本週問題
墨子說天下的王公大人嘴上都說尚賢,可是真到用人時,'有一牛羊之財不能殺,必索良宰',而治國卻'不肖者'當道——因為他們分不清誰是賢人。你怎麼判斷一個人是賢是不肖?你用的標準,是看他說了什麼、別人怎麼評價他,還是看他做成了什麼?三種標準哪一種最不容易被騙?
本週實踐
寫下你最近一次決定信任某人(僱人、投票、把事交給他)時實際用的判斷依據。然後對照《尚賢下》的標準:厚乎德行、辯乎言談、博乎道術,看你用到了幾條。
導讀
《尚賢下》是三篇中最短的,重點在一個問題上:都說尚賢,為什麼做不到?
墨子先重複主張:尚賢是"為政之本"。然後指出矛盾:現在的王公大人"皆欲國家之富,人民之眾,刑法之治","然而不得富而得貧,不得眾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亂"——想要的和得到的正相反。原因是"不知以尚賢為政"。
他用一個具體的場景說明什麼叫"不知":一個人家裡有一頭牛或一隻羊要殺,自己不會殺,一定去找好屠夫;有一件衣服要做,自己不會做,一定去找好裁縫。在這些事上,他"不黨父兄,不偏貴富,不嬖顏色"——他不會因為是親戚就讓親戚來殺牛。為什麼?因為殺壞了牛,損失是自己的。可是到了治國,就不這樣了。"王公大人有一罷馬不能治,必索良醫;有一危弓不能張,必索良工"——連一匹病馬、一張壞弓都要找專家,唯獨治國用親戚。
這段話的鋒利之處在於它揭示了一個機制:當損失落在自己身上時,人人都會尚賢;當損失落在別人(百姓)身上時,就不尚賢了。所以尚賢的根本障礙不是"分不清誰賢",而是"損失不在自己身上"。這和兼愛是同一個問題。
篇末墨子回到"賢"的定義,和上篇呼應:賢者的作用是"上以事天,中以事鬼神,下以愛人"。用今天的話說,賢者做的事,是對得起標準,對得起責任,對得起人。
這一篇也提到了"舉義不闢貧賤"、"不闢親疏"、"不闢遠邇"——舉賢不避貧賤、親疏、遠近。三個"不闢",是墨門選社長和各職負責人的原則。
三表
這篇最重的是第二表——原之。屠夫、裁縫、醫生、工匠的比方,全是眾人耳目能證實的日常。墨子用這些人人認可的判斷,來對照人人不做的事。
第三表在"欲富而得貧"一句:不尚賢的後果是可見的。
討論時可以問:為什麼殺牛會找好屠夫,治國不找?答案指向兼愛——損失不在自己身上。三表法本身能不能解決"損失在別人身上"這個問題?
家庭
- 屠夫和裁縫的比方講給孩子:你自己的東西壞了會找誰修?別人的東西呢?
- 問孩子:你怎麼知道一個同學"靠得住"?是看他說什麼,還是看他做什麼?
- 家裡一起想一個"損失在別人身上就不認真"的例子(比如借來的書),聊聊怎麼改。
墨社
- 讀:"有一牛羊之財不能殺"到"必索良工"一段。
- 辯:把問題落在"標準"上——本社評價一個人是否可靠,實際用的是什麼?和第 8 週記下的標準對照。
- 三表回顧:三個"不闢"本社做到了幾個?記錄,年底自審回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