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周 · 2027年1月11日 – 2027年1月17日
兼相愛,交相利
第 15 篇 兼愛中
本週問題
墨子說兼愛不是空想,因為大禹治水、文王治國都是兼愛的先例,而且'愛人者人必從而愛之,利人者人必從而利之'。你見過'利人者,人必利之'在現實中成立的例子嗎?也見過它不成立的例子嗎?哪一種更多?
本週實踐
本週為一個與你沒有交情、也不會回報你的人做一件有實際用處的事(不是捐款),事後記下自己是否真的覺得'交相利'。
導讀
《兼愛中》把上篇的診斷推進了一步。上篇說亂起於不相愛,這一篇回答一個必然的反問:"兼愛好是好,可是做得到嗎?"
墨子先重申目標:仁人所做的事,就是"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天下最大的害是什麼?大國攻小國,大家攻小家,強執弱,眾劫寡,詐欺愚,貴敖賤。這些害的根源都是"別"——分你我。
處方仍然是兼:"視人之國若視其國,視人之家若視其家,視人之身若視其身。" 做到了,就會"強不執弱,眾不劫寡,富不侮貧,貴不敖賤,詐不欺愚"。請注意這個清單——它列的是權力不對等的五種關係。兼愛在墨子這裡首先是對強者說的。
然後是關鍵的一段:兼愛可行嗎?墨子的回答有兩層。第一層是理性的互惠:"夫愛人者,人必從而愛之;利人者,人必從而利之。"第二層是歷史:他引了禹治水、文王治西土、武王的事蹟,說聖王早就做過。最後他說,難的不是兼愛本身,是"上不以為政,士不以為行"——上面不拿它當政策,讀書人不拿它當準則。他舉了楚靈王好細腰、越王勾踐好勇的例子:只要上面真要,臣民連餓肚子、赴火蹈刃都做得到,何況是兼愛這樣於己有利的事。
這一篇是全書中"兼相愛,交相利"六個字出現得最集中的地方。兼與交是一對:兼是把對方算進來,交是雙方都得利。
三表
這篇三表都用了,但重心在第一表和第三表。本之:禹、文王、武王的事蹟是先例。用之:兼愛帶來互惠,所以有利。原之只在"細腰""好勇"兩個例子裡出現——眾人親眼見過上行下效。
討論時要小心第一表:墨子引的聖王故事是否真的是"兼愛",還是他把自己的主張投射到古人身上?這是一個值得誠實面對的問題。
家庭
- 把"強不執弱,眾不劫寡"講給孩子:在操場上、在班級裡,誰是強、誰是弱?強的人應該怎麼做?
- 一家人一起做一件對鄰居有用的小事(幫拿快遞、清理公共樓道),然後聊聊:對方會不會"從而利之"?會不會不重要?
- 楚王好細腰的故事孩子會覺得好笑。講完問:家裡大人喜歡什麼,孩子會不會跟著做?
墨社
- 讀:讀"視人之國若視其國"一段,和"愛人者,人必從而愛之"一段。
- 辯:問題的核心是互惠是否真的成立。要求每個人給一個正例和一個反例,再討論:在互惠不成立的時候,兼愛還有沒有理由?
- 三表回顧:請單獨檢查第一表——聖王的先例可信度如何?如果不可信,兼愛的論證還剩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