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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周 · 2027年8月16日2027年8月22日

大取

第 44 篇 大取

本週問題

《大取》說「斷指以存腕,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又說「殺一人以存天下,非殺一人以利天下也」。這兩句放在一起,墨家的權衡到底允許什麼、禁止什麼?用「用之者」看,第二句是不是和第一句矛盾?

本週實踐

本週做一次「志功為辯」的復盤:挑一件你做了好事卻結果不好的事,或者結果好但動機不純的事,寫下你會怎麼評價自己。

導讀

《大取》可能是《墨子》裡最難讀的一篇。文字殘缺、錯簡嚴重,學者們至今對不少句子讀法不一。但其中保留了墨家倫理最精細的幾條原則,值得慢慢讀。

第一條是權衡:「斷指以存腕,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被強盜抓住,砍掉一根手指保住手腕,不是選擇了害,而是在不得已中選擇了利。這是墨家版本的「兩害相權取其輕」,也是墨門在做決定時最常用的尺度。

第二條緊接著,也是最重要的:「殺一人以存天下,非殺一人以利天下也。殺己以存天下,是殺己以利天下。」為了救天下殺一個人,不算「利天下」;為了救天下犧牲自己,才算。權衡有底線:你可以在自己身上取大舍小,不能拿別人當籌碼。

第三條是關於愛的分量:「愛人不外己,己在所愛之中。」兼愛包括自己。「愛眾世與愛寡世相若」,愛上一代和愛下一代,和愛今天的人一樣。這就是墨門把「不在場的人」——後代、遠方的人——放進每一次決定的來源。

第四條是「志功為辯」:評價一個行為,要同時看動機(志)和結果(功)。《大取》說「義可厚,厚之;義可薄,薄之」,該重的重,該輕的輕,這叫「倫列」——分寸。愛是不分等的,但給予的「厚薄」可以按處境不同。這一點常被誤讀為墨家承認差等之愛,其實它承認的是資源有限時的分配。

三表

《大取》從頭到尾都是用之者的細化——怎樣算利、怎樣算害、誰的利算數。但「殺一人以存天下非利天下」這一句給「用」加了一條不能越過的線:利益的計算不能包含把一個人當作純粹的工具。這條線從哪裡來?不是從後果算出來的,更像是從「兼」的定義來的——每個人都在「所愛之中」,就沒有人可以被排除出去當代價。本週討論要弄清楚:這條底線是三表推出來的,還是先於三表的前提?

家庭

  • 「斷指存腕」:給孩子設計一個小的兩難(旅行只能帶一件玩具),練習「取大舍小」。
  • 「己在所愛之中」:問孩子,照顧好自己算不算兼愛?睡夠覺、吃早飯算不算?
  • 「志功為辯」:講一件家裡人好心辦壞事的事,一起說說該怎麼評價。

墨社

  • 20 分鐘讀文 · 20 分鐘墨辯 · 10 分鐘三表回顧 · 10 分鐘職務彙報。
  • 墨辯題目:「兼愛基金的錢有限時,應該按需要「厚薄」分配,還是平均分配?」要求引用「倫列」一段。
  • 三表回顧:請一位墨者介紹《大取》文本殘缺的情況,討論「面對殘缺文本,我們能確定的是什麼」——這本身就是一次「原之者」的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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